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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可以當做是「再愛一次」的延伸,也可以單獨當做一篇看滴^^

以下正文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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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自家上司和愛人的感情復合,也讓李成烈和金明洙有更多的接觸,他簡直到了假公濟私的狀態了,常常惹來金聖圭的白眼,但是沒辦法,他還是控制不了自己,偶爾還會懷疑,是不是因為金明洙都跟在那個擁有魔性魅力的男人旁邊做事,在耳濡目染的情況下,也散發著令人暈呼的吸引力?李成烈搖搖頭,很快的在自己心裡反駁了這個假設,不不不,金明洙的魅力簡直是更勝一等,他只是陪著金聖圭來公司開會,安靜乖巧的走在老闆後面,沿路上就一直不斷的沐浴在旁人的注目禮中,偶爾碰到稍微熟識的人,露出笑容打招呼,更是秒殺一票人,啊~,李成烈可以理解為什麼南優賢會有想把金聖圭關起來的變態念頭了,他也很變態的好想把金明洙藏起來啊~~~,但是..............,南優賢和金聖圭是情侶、戀人,他和金明洙.........,什麼都不是,一點進展也沒有啊~~~,真是要瘋了!

 

而李浩沅身為心理醫師,以及因為金聖圭的關係,和金明洙相識多年,他好心的提點了李成烈,金明洙是典型的悶騷系人種,更是雙魚座的優秀代表,還融合O型人的特點。

簡單的說,面癱只是明洙的工作形象,冷酷只是他掩飾不擅靠近人群的假象,他會默默觀察再在心裡默默做筆記,對於喜歡的人事物很執著,已經到了執拗固執的地步,收起警戒線之後,會發現明洙是個單純到讓人想保護他的孩子,天真善良,很愛笑很多話,笑起來像隻貓咪,讓人忍不住想飼養,自己卻不曉得,話多到有時候語無倫次這點,跟東雨哥有點類似,如果對明洙好,他一定會對你更好,讓你感受到他對你的重視,受傷了會默默承受,甚至會表現出什麼事也沒發生的樣子,不是一個會到處抱怨的孩子,所以千萬別傷害他,不然我們不會讓你好過的,明洙很喜歡拍照攝影,那是他和自己和生活對話的方式............。

 

李浩沅難得講個沒停,李成烈也認真的點頭點個沒完,兩個人的樣子,讓在一旁的張東雨和南優賢則是竊竊私語,笑到不行。

 

 

所以說,平常要多做好事,下午才剛從浩沅哥那裡得到一大堆重要資訊,晚上的慶功宴,金聖圭的車臨時有問題,南優賢就拜託李成烈幫忙去載金聖圭和金明洙,有沒有這麼好運,而且身為秘書的金明洙理所當然是坐在副駕駛座,就在自己的旁邊啊,停紅燈的時候,李成烈一直不斷的偷瞄金明洙,啊~,神雕的五官啊。

 

    「什麼神雕的五官?」金明洙忽然轉過臉,正面大放送給李成烈。

 

    「什麼?」剛剛金明洙對他眨眼睛了嗎?眨了吧?

 

    「剛剛你說的,神雕的五官,是什麼?」

 

    「綠燈了,我不想被後面的車按喇叭,李成烈。」金聖圭適時的解救了李成烈,雖然他根本沒有這個意思。

 

 

在宴會場,即使背影是黑的,即使金明洙的西裝是全黑的,他的周圍仍像鍍著一層光似的,閃亮亮,李成烈隨便都可以找到他,拿香檳給他喝,拿點心給他吃,什麼可以拿的都拿給金明洙,沒想到........

 

    「好想吃泡菜湯喔,成烈,我們偷偷溜走吧!」

 

金明洙第一次在李成烈面前表現出調皮的樣子,還穿著正裝,反差很大,讓李成烈無法控制的心臟狂跳,口乾舌燥,他抿了抿唇,吞了口水,還是說不出話,只好傻笑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後來,李成烈還是拉起金明洙的手,雖然緊張到心臟好像快要從嘴巴跳出來了,他還是帶著他溜走了,李成烈帶他去自己家開的BBQ吃燒肉,當然也有泡菜湯。

 

     「原來成烈是小老闆啊。」

 

其實李成烈只有過一次的戀愛經驗,而且很失敗,那時候他還是直的,所以說,喜歡上男的,他是第一次,因為不曉得應該要帶明洙去哪裡,或是他可能會想去哪裡,沒有頭緒,只好把他帶回家,有泡菜湯、有肉吃、有酒喝,應有盡有,沒有適合的地點了。

兩個人,吃吃喝喝,說說笑笑,時間也不知不覺到了晚上11點多,李成烈注意到,金明洙喜歡清透的酒,而且酒量很好的樣子,所以他都沒什麼喝,就怕喝醉了沒辦法載金明洙回去。

 

金明洙則是真的喝多了,和東雨哥公司合作的案子終於結束了,可以好好放鬆一下,讓他忍不住貪杯了,話也跟著變多,和李成烈聊了好多事情。

原來成烈小時候是個小胖子,喜歡畫畫,喜歡直升機,喜歡模型,喜歡電動,超級想養一隻猴子,養過許多小動物,現在的寵物是一隻叫小皺紋的斯芬克斯貓,成烈給他看照片,是一隻沒有毛的貓,但卻很可愛,嗯.....,好像還說了,喜歡明洙,想養明洙?是嗎?是因為喜歡我,所以想養我嗎?還是因為想養我,所以喜歡我呢?可是我不是寵物。

金明洙笑的堆起摺子,小力捶打著李成烈的手臂,當作他是在開玩笑,然後想回整一下李成烈,就一臉正經的盯著他說:「我也喜歡成烈。」

說完還微笑著直視李成烈的小鹿眼睛好幾秒。

 

是挑逗!這絕對是挑逗,太誘惑了,即使李成烈知道金明洙是在開玩笑的,他還是在對上他的視線同時,靈魂被俘虜了,什麼理智的都是狗屁,滾一邊去,有誰可以看著金明洙像是隱含星子的墨黑而無動於衷的,他傾身吻了金明洙一下,蜻蜓點水般的,趁他喝醉酒的時候。

金明洙呵呵呵的笑起來,真的像隻貓咪,而且是比小皺紋還可愛上千萬倍的貓兒,怎麼辦?

李成烈的身體永遠比他的大腦快一步動作,他架起金明洙,種種私心趨使之下,開車自己一個人住的公寓駛去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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